中正大學為達成擺脫碳密集型能源行業(尤其是煤炭和石油)投資的政策因此執行此計畫,進而希望達成聯合國SDG 7的目標。
為確保校務基金永續經營,並提升其對校務發展之效益,本校於提出投資規劃並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投資下列項目:
(一)存放公民營金融機構。
(二)購買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三)投資於與校務發展或研究相關之公司及企業,除以研究成果或技術作價無償取得股權者外,得以自籌收入作為投資資金來源。
(四)其他具有收益性及安全性,並有助於增進效益之投資。
本校應組成「校務基金投資管理小組」處理投資相關事務、擬訂年度投資規劃及執行各項投資評量與決策,並定期將投資效益報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