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 當選代表

Nov 06, 2023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校務會議
實施日期:2023/1/1-2023/12/31
實施內容:依據本校校務會議規則,召開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政策。以校長、副校長、學術與行政主管、教師代表、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技工工友代表、學生代表及教師會代表組織之。

相關資料請參考:國立中正大學校務會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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