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汙水處理流程 實施內容: 一、本校有自設污水處理廠蒐集全校之廢污水,利用活性污泥法去除全校生活污水、實驗室廢水中之污染物質,經環保局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二、本校污水處理廠設有攔污柵,可去除塑膠類之大型廢棄物,另利用活性污泥法去除全校生活污水、實驗室廢水中之污染物質,處理單元包含攔污柵、沉砂攔污系統組合、揚水池、氧化渠、沉澱池、污泥池、污泥脫水機、砂濾槽等,而放流水持續補注排放至本校寧靜湖。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pdf
二、廢污水處理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