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供給設籍中華民國之本校學士班嘉星學生申請。其對象為:(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A低收入戶、B中低收入戶、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E原住民學生。(二)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獲教育部助學金補助者。(三)原住民學生(未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家庭突遭變故者(此項身分需供佐證資料至輔導中心資源教室審核通過)。(四)未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學生(需供佐證資料由生活事務組書審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