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為達成制定包括危險物品的廢物處理政策因此建立此政策,進而希望達成聯合國SDG 15的目標。
一、本校污水處理廠係利用活性污泥法去除全校生活污水、實驗室廢水中之污染物質,經環保局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二、每年定期2次水質檢驗,並且申報環保局核准,108年迄今皆符合規定。 三、本校所產生之實驗室廢液,皆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管理,並與合格清運處理業者訂有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