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團隊檢視近 7 年之「長者人權門診」在地實踐經驗,發現「失智症合併其他疾病患者照護」及「亞健康長者擔憂老化」兩大高齡社會長者權益保障問題,極需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及「大學社會責任(USR)」之務實連結改善之,並應用多方關係人之動能,共同保障長者權益。因此,本計畫從失智症診斷就醫、身心照護、財產權益、輔助或監護宣告、民刑事訴訟之法律扶助,到緩和醫療之病人自主決定,給予醫療及法律科際整合跨領域整合之「一條龍」照護;更以「預約老年」之正向理念,針對保健就醫、人際關係、住居安全、身心照護、資訊取得等老化關注議題,提供專業協助或轉介服務(如:意定監護、財務管理、以房養老、信託、遺囑等)以及大學社會責任實踐精神,以達成「近用資源」及「遠離訟爭」之長者人權保障目標。